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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魁北克投资移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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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拿大魁北克移民局于2010年11月3日决定,投资移民新政将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施行(以上皆为蒙特利尔时间)。
本次政策变化的目的是以更大的优势吸引更多投资移民,以促进魁北克当地经济发展。
具体要求变更如下:
1、申请人拥有2年或2年以上的企业管理经验。这一过程中,申请人可以是公司法人、股东,也可以是公司高级管理者; 2、申请人以过去2年或2年以上时间的合法经营积累个人私有财产达到160万加元以上(约合人民币1040万元)。资产目前的存在形式可以是公司权益、股份,个人存款、房产,也可以是其他股票、债券等。申请人需出示相应文件证明目前全部资产均为自己经营所得,而非朋友馈赠或遗产继承。 3、申请人面试通过后,需要向加拿大移民部认可的投资机构,至少投资80万加元(约合520万人民币),投资周期为五年,五年之后全额返还,但五年之中申请人无使用权,也不能中途撤资。此80万加元投资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进行融资贷款。具体融资方式如下: 申请人投资22万加币(折合人民币约140万元),余下58万加币全部由加拿大指定基金或银行贷款实现,5年后22万加币将冲抵贷款利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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